义务伦理学
康德理论康德康德理论会考虑不同在义务论的因素。第一,康德认为人若要行道德的事,就必需要从责任上去做起。第二,康德认为后果不是一个对与错的考虑因素,应是行为的目的才决定对与错。义务论的优点与缺点优点强调理性规则,能够获得普遍的认同而实行,并且容易遵循而被教导或学习。注重理性的价值,能够维护人的尊严,而不是仅仅利用他。缺点普遍化的规则并非能够适用于所有情况,无法普遍化的例外情况反而容易常常被实行。过于强调理性的力量,忽略由感性出发来驱使行为的人性,并且理性是否是人的唯一目的则是可疑的。由动机来判定行为是否道德并没提供实质性的基础,除了当事人,行为的动机只能被推测而无法得知,行为被实践通常只是符合规则而无法确定是否出于规则。由于专注于原则的一致性造成的僵硬化,现代的学者提供了一种较为软性的方式,也就是,可以将义务分为显见(或初步)和实际两种,我们平常需要坚持和遵守的是显见(primafac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