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999―1062)北宋著名司法、监察官吏。字希仁。庐州(今属安徽合肥)人。官至枢密副使,“以法提衡天下”是包拯以法治国思想的集中反映。主张立法应于国有利,于民无害,治平之世不宜用重刑;法律不能朝令夕改,以防失信于民;必须赏罚分明,执法公正;敢于谏争,不畏权贵。国家应“选廉干中正之人”任司法官吏,防止冤狱。包拯自奉清廉,执法不徇私情,堪称“清官”之范。遗著有宋人张田所编《包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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