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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朝宾 字尚甫,苑庄乡槚柏村人。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进士,历任户部主事、郎中,河南、陕西左右布政使,顺天府尹,浙江巡抚等职。明万历二年(1574年)升工部尚书。为官政绩卓著:在大同督饱时,改革传统运粮方法,为国家节约运费白银2万两;赴西宁安抚外族部落,以诚相待,不擅杀戮,促其臣服,边境得以安宁;任顺天府尹期间,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将一韩姓军官绳之以法;朝中一江陵宠臣,为表现自己,几次奏请开挖珈口、胶莱二河。郭朝宾经实地考察,认为开河时机未到,几次廷议均以其力谏而予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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