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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汉代取士用人无考试之法,皆令郡太守、诸侯国相荐举,获荐举者称为举人。
唐、宋时称可以应进士考试者为举人。
明、清时,则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亦称为“大会状”、“大春元”。第一名称为解元,而因明代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乡试每经取一名为首,列前五名称为“经魁”。清代也沿袭称乡试前五名称为经魁。北闱第一名按惯例须为直隶籍人,为“北元”;南方各省考中第二名也称元,为“南元”。
参见
科举
研究书目
张仲礼著,费成康等译:《中国绅士的收入》(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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