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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秦汉以后设太医令,为掌管医疗;隋唐设 太医署 ;宋代设 翰林医官院 、元丰改制为 医官局 ,设和安大夫、成和大夫、翰林医官;辽国北面官设 太医局 ,南面官设 提举翰林医官 ;金代改太医局为“太医院”,长官为提点;明清相沿,长官称为院使,其下辖御医、吏目、医士等数十人,分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针灸、口齿等科,主要为宫廷服务,并需分班处理紧急医痛,是为宫直,清代又于其中设教习厅,以培养宫廷医务人员;19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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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孙文良:《中国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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