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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配置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总共分成4个审判分庭。其中3个审判分庭负责初审,另外1个则是负责上诉审。其中,常任法官共有16人,审案法官则有9人,总共有25名法官。
第一审判分庭
第二审判分庭
第三审判分庭
上诉分庭
检察机构
关于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检察机构总共分成两部分:
“侦查部分”负责搜集和调查于1994年期间在卢旺达个人所可能涉及到该法院所管辖之罪的证据。
“控诉部分”则是负责所有案件在法庭上的攻防。
冈比亚的Hassan Bubacar Jallow为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之现任检察官。其于1994年到1984年间为冈比亚司法部的首席检察官(Attorney-General),之后于1998年到2002年间为冈比亚最高法院的法官之一,其于2003年9月15日被联合国安理会指派为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之检察官,用以取代卡拉‧德尔庞特(Carla Del Ponte)。
书记官处
书记官处负责整个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行政和管理工作,同时也负责其他依据审判庭的证据与程序规则所指派的法律工作,另外,书记官处也是审判庭间的沟通管道。
书记官处以书记官长为首,其代表着联合国秘书长。现任的书记官长为塞内加尔的阿达马‧迪昂(Adama Dieng),其从2001年3月起被任命为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之书记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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