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不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劫剂者,以重药夺截邪气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今欲一日见效,势必用猛厉之药,与邪相争,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厉则邪气暂伏,而正亦伤,药峻补则正气骤发,而邪内陷。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如病者身热甚,不散其热,而以沉寒之药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御之;泻痢甚不去其积,而以收敛之药塞之之类,此峻厉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剂参附,一时阳气大旺,病气必潜藏,自然神气略定。越一二日,元气与邪气相并,反助邪而肆其毒,为祸尤烈,此峻补之法也。此等害人之术,奸医以此欺人而骗财者,十之五,庸医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为医者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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