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晴旎
2021-07-15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
广西融水的
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
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
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
地区的苗族把
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
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
风味的
酸腌菜。饮酒的
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
节日或
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
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
差别。黔东南
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
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
牲畜。湘西和
贵州松桃
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
牲口圈。过去,
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
庭院,并砌高墙或
石碉围护。
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
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
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
屋檐较长,
檐下走廊是休息的
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
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
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
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
连名的
习惯,子名
在前,
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
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
字辈、建立
宗祠、修纂
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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