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司在宋代是衙门里的书吏,也就是写文书的人员。
宋朝在州和县衙内都有押司一职,主要是招募而来,也有经受差遣的。押司属于官吏阶层,衙门中的书吏要比官多,他们享有免役的特权。
在穿戴上,可以穿长衫(虽然只能是黑色),和秀才一样可以结一根长长的儒绦衣带,脚蹬靴子;而普通百姓只能穿短衫,蹬高帮鞋。
更重要的是,书吏同时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可以满足部分人的权势欲望。再者是历代法制都允许书吏在供职一定年限后,经过考核,证实在职内没有过错,就可以得到升级为官的提拔。
就押司的工作内容来看,相当于现在的助理或者秘书,但需要注意,总经理的助理和董事长的助理那是不一样的,“押司”也是一样的道理,你的上级“官”的地位职位越高,所属“押司”的地位也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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