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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结婚。20世纪30年代全省各县城以上均流行“文明结婚”仪式。新婚之日,主人借公共场所举办婚礼,婚礼请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和来宾致贺词,新人双双致答谢词并交换结婚戒指,在结婚证上签名用印等。共和国成立后,在酒家办婚宴,致祝词项目仍有保留。

集体婚礼。民国24年(1935) 2月16日,省城安庆举行了首次集体婚礼,报界称 “集团结婚”,参加婚礼者有4对新人。共和国成立后,一些大型企事业单位,或由团委、妇联、媒体及婚姻介绍机构主持集体婚礼,主旨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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