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海德格尔
哲学学说
1.背景
现象学的诞生是哲学的一个转折点。现象学方法不是科学方法,既不是演绎也不是归纳,或两者的结合。它的基本精神是要摆脱传统和现有的理论、学说的影响,相信自我直观的可靠性。现象学的“直观”既是自由的想象,但又没有主观任意性。直观具有明晰性的标准,那就是对概念意义的细致分析和明确描述。
2.现象学的方法论
海德格尔从词源学上来考察“现象学”的意义。他说,“现象学”由两部分组成:一是“ phainomenon”,意思是自我显示出来的东西,在希腊文中,有时等于“存在者”,有时等同于“假象”,后者也是自我显示的一种方式,只是显示的不是自身;第二部分是“ logos”,它的基本含义是“言说”,言说作为判断的动态过程,显示出意义。综合这两方面的意义,“现象学”的定义是: 在判断或理解的过程中,让存在显示自身。
海德格尔对现象的理解不同于胡塞尔。对于胡塞尔来说,现象是在意向活动中显示出来的对象———意向事物或一般本质。海德格尔承认,任何显现都是对人的显现,但却不同意说显现只在人的意识中发生,表现为意向行为。“显现”的确切含义应当是最贴近人的过程,但最贴近人的并不是人的意识,而是人的存在;人并非总是处于有意识的状态,但却始终不能离开存在。显现就是人对自身存在的理解,人首先在对存在有所作为的过程中理解自身的存在,对存在的作为是行动;其次,才是对存在意义的思考,即胡塞尔所说的“意向”,这是第二性的、派生的行动。现象学的中心问题不是认识论,而是存在论。
3.存在论的区分
《存在与时间》以柏拉图的一段话开头: “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一词的时候 ,显然你们早已熟悉它的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 ,现在却茫然失措了。”人们对存在的意义岂止是“茫然失措”,它在历史中已经被遗忘了。表面上看,全部的西方形而上学都在谈论“存在”,但实际上,人们谈论的只是“存在物”,人们忘记了“存在”和“存在物”之间的“存在论的区分”。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提出了“存在之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样一个存在论的问题,但却做了不正确的回答。亚里士多德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存在”(Being)与“存在物”(beings)这两个概念: “存在”的意义是过程,是动词的含义;“存在物”的意义是实体,是名称的含义。只是在自我显示的过程中,一事物才进入存在状态,获得一个存在物的具体名称。然而,亚里士多德却把存在物看做是“存在”的基本意义,用实体及附属于实体的性质来定义存在,把存在论归结为本体论。更有甚者,他通过四因说、物理学等途径,把一切实体存在的终极原因和最初动力归结为神,神学于是成了第一哲学。海德格尔把西方形而上学通称为本体论—神学传统。根据这一传统,实体之间只存在着等级差别,人是各类存在物中的一类,所有实体皆因与最高实体的关系而得以存在,人也不例外。
自笛卡儿始的近代哲学也没有分清“存在”与“存在物”的区别,实体仍是形而上学的对象。不过,存在不再是在事物的意义上所说的实体,而是在事物的本质的意义上所说的实体。本质必须是可以用数量来衡量的东西,是一种“数学化的共相”。近代哲学的特征是,通过“数学投射”,使一事物本质化,并将本质投射为“数学共相”。共相作为具体存在物,也不是一个自我显现的过程。尽管如此,传统形而上学仍不失为对存在意义的可贵探索,虽然做了歪曲、片面的解释,但歪曲和片面性也是自我显示过程中的环节,它们从一个方面、层次和角度揭示了存在的意义。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不是全盘否定,而是“解构”,在摧毁它的同时,保留合理成份。
传统形而上学给人的启示是:存在论不能直接从存在的一般意义开始,它的出发点必须是“存在物”,“要从存在物身上拷打出它的存在”。但存在论的出发点不能是任何一种存在物,而必须是这样的存在物,它的存在是其他存在物的存在的基础,因此,对于它的分析能够导致对一般存在的把握。人就是这样的存在物。因为只是通过人的存在,其他事物才能得以显示自己,人的存在是其他事物存在的先决条件。为了区别人的存在,海德格尔以“生存”(existence)表示人的存在。只有人生存着,其他存在物都不能生存,它们的存在(Being of beings)是一般意义上的存在,只能通过对于原本意义上的存在,即人的生存才能被理解。人虽然只是存在物中的一个或一类,但却是体现了存在原本意义的存在物。
海德格尔用“此在”(Dasein)这一名称指称人这样的存在者。“此在”就是“存在于此”的意思。如果有人问: 什么是存在 ? 海德格尔就会指着一个人说,“这”(Da)就是“存在”(Sein)。更明确地说,“此在”就是真正的存在者(如果我们把“者”理解为人称代词,专称的是人,而不是物)。
只有人才能追问存在意义的问题;而追问存在的意义问题的本身,就蕴涵着“此在”的概念。海德格尔认为,关于存在的一般意义的问题已由莱布尼茨明确提出: “为什么总是存在着一些东西,而不是什么都不存在 ?”莱布尼茨提出了正确的问题,但却给了一个错误的答案,他根据充足理由律,认为上帝是存在的原因。海德格尔说,其实,这个问题本身就已包含着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针对这一问题反躬自问:第一,问题是针对什么提出的 ? 答案是:存在物;第二,问题所要解决的目标是什么 ? 答案是: 存在的意义;最后,问题的提出者是谁 ? 答案是: 人。人是惟一关心其他存在物的存在、能够对于存在的一般意义提出问题的存在者,一个与存在的意义最贴近的存在者,这就是“此在”。当人们提出存在意义的问题时,他就已经成为“此在”了。
“此在”是存在论的出发点,对人的存在的分析把存在与存在物沟通起来,是对一切存在物的存在所做的存在论分析,是存在论的基础与入门,因此被称作“基础本体论”。《存在与时间》一书原来的计划是通过基础存在论来阐明存在的一般意义,但实际上只完成了基础存在论的部分。海德格尔心目中的一般意义上的存在论始终未能建立,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思想的完整性,因为基础存在论自成体系,而且是海德格尔哲学中最有新意、最为深刻的精华。
4.影响
海德格尔早期著作有两个主题。第一,海德格尔展现了某种深刻的反笛卡尔主义立场、强硬的整体论,由此拒斥所有关于心灵与身体、主体与客体的二元论区分,以及在语言学上分裂“意识”“经验”和“心灵”的做法。第二,海德格尔的早期哲学主要寻求本真性,或所谓的“我属性”,对此我们可以通过某些解释而把它理解为诚实。这种对本真性的寻求将把我们带入现在大家非常熟悉的永恒大问题,即自我的性质和生命的意义,以及海德格尔那些略微令人悚然的“向死而在”观念。
著作
海德格尔的著作有 《存在与时间》《什么是形而上学》《现象学基本问题》《真理的本质》《林中路》《走向语言之途》《技术与转向》等。
《存在与时间》是海德格尔于1927年发表的一部著作,虽然写得很匆忙,且没有完成他在导言中所做的计划,但这本书仍然是其代表作。该书从“此在”出发追问存在的意义,把时间看成此在存在的境域,对“此在” 、“世界”以及“在之中”的阐释都是依据“时间性”来进行的。“在之中”不是一物现成地在另一物之中,不是空间上的在。他尽管也说“依寓” 、“逗留” 、“居住”,但其突出的是“在之中”的过程性。存在不是现成存在者的现成属性,而是“去存在”的种种可能性,它是此在在世界中的历史性、时间性的展开活动。因此,世界不是一种现成的空间或场所,而是此在本身的展开状态,它是此在通过现身、领会、言谈等生存机制组建、构成或开展出来的。
影响
海德格尔的哲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是20世纪最有力、最有影响的哲学。伽达默尔、萨特、梅洛-庞蒂、汉娜·阿伦特等著名哲学家皆深受其影响。此外,海德格尔的思想还对中国哲学有特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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