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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子报案始末
此案发生于同治末光绪初年之间,相传案出江苏南通州属某乡,故又名通州(南通)奇案,其家确否姓王,则未尽可凭,惟确系邻右及塾师所告发。案悬数年,后将全案人证及主犯解至苏州由韩按察使,会同巡抚、藩司,合席审谳结案,故其事传遍大江南北。
通州如皋有一寡妇王徐氏青年丧夫,育有一女王金定,一子王官保。王徐氏年轻貌美,丈夫死后,与居处天齐庙附近一名僧人纳云通奸。有一日,被当时九岁的官保发觉,官保即赶走纳云,追到庙中,将纳云痛殴一顿。纳云于是不再探访王徐氏,及后,王徐氏愤而杀害其子,并逼迫官保之姐金定帮忙,将其分尸贮入油坛中。事发之前,金定到私塾要求其弟不要回家,以免被害,私塾的老师以为其胡言乱语,还是将其送回家,被害后,私塾的老师见其多日不来私塾,获悉其事,上告官府徐氏杀子,唯以无佐证遭官府驳回并以诬告罪拘捕。过了几天,塾师之妻亦来击鼓申诉救夫,州官以案情重大,又被官保托梦,遂微服四处暗访,查明实据后,终将王徐氏与僧人纳云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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