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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游戏
以信息硬件平台提供声光娱乐给予一般消费大众。例如家用游戏软件(Console Game)、个人电脑游戏软件(PC Game)、掌上型游戏软件(Handheld Game Console)或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软件(MMORPG)。
电脑动画
以运用电脑产生制作的连续视频,广泛应用于娱乐或其他工商业用途。
数字学习
以电脑等终端设备为辅助工具进行在线或离线之学习活动。例如数字学习内容制作、工具软件、建置服务、学习课程服务。
数字影音应用
以运用数字化拍摄、发送、播放之数字影音内容。例如传统影音数字化或数字影音创新应用。
移动应用服务
以运用移动通信网络提供数据内容及服务。例如手机短信、导航或地理信息等行动数据服务。
网络服务
以提供网络内容、连接、存储、发送、播放之服务。例如网络内容(ICP)、应用服务(ASP)、连接服务(ISP)、网络存储(IDC)、内容传递网络(CDN)。
内容软件
以提供数字内容应用服务所需之软件工具及平台。例如内容工具、平台软件、内容应用软件、内容专业服务。
数字出版典藏
例如数字出版、电子书、数字典藏及新闻、数据、图像等电子数据库。
参见
创意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
第五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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