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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一)

2014-06-08
出处:族谱网
作者:阿族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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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实菜谷禁忌并治第二十五(一),《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
《内经》曰: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果实菜谷皆地产也。又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菜为充,是以草实曰,木实曰果。礼云:枣曰新之,栗曰撰之,桃曰?之,梨曰之,治果有法矣。烹葵断壶,纪乎豳风,芥酱羹,以养父母,则用五菜有道矣。牛宜,羊宜黍,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麦,则配五谷有方。然其物有不宜常食者,有不宜食者。经云:阴之所生,本在五味,阴之五宫,伤在五味,人安可不知其所禁忌乎?

  果子生食生疮。

  【注】 果生之性,多湿多热而有毒,或生食之,故令生疮,腹胀作泄。 果子落地经宿,虫蚁食之者,人大忌食之。 【注】 凡果落地,隔夜尚不可食,而况虫蚁食者乎?见之者切不可食。 生米停留多日,有损处,食之伤人。 【注】 凡食之物停留多日,或隔夜者,若有损处,即虫鼠所之余,皆有毒伤人。 桃子多食,令人热,仍不得入水浴,令人病寒热淋沥病。 【注】 桃味甘酸性热,若多食者,令人热。入水浴者,则湿与热相搏,不得宣散,故令人外 寒热,内成癃症也。 杏酪不熟伤人。(一云:杀人) 【注】 杏味酸苦有毒,酪酿未熟,若食之,恐害人也。 06 梅多食坏人齿。 【注】 梅味苦酸,若多食者,令人齿损。齿者骨之余也,因肾主液而合骨,故伤齿。 07 李不可多食,令人腹胀。 【注】 李味酸涩,若多食,则中气不舒,故令人腹胀。 08 林禽不可多食,令人百脉弱。 【注】 林禽味酸涩,多食则令百脉不得宣,故脉弱。 09 橘柚多食,令人口爽,不知五味。 【注】 『尚书』注:小曰橘、大曰柚。二者其味皆酸而性寒,若过食,则口虽爽而五味不知焉。梨不可多食,令人寒中,金疮产妇亦不宜食。 【注】 梨味甘酸性寒,若过食则令人中焦寒,金疮产妇更宜戒之。 樱桃杏多食伤筋骨。 【注】 樱桃、杏味酸性寒,若过食则伤筋骨。『内经』云:酸则伤筋。寒主伤肾,故伤筋骨。 12 安石榴不可多食,损人肺。 【注】 安石榴味酸涩,酸涩则气滞,肺主气,宜利而不宜滞,滞则伤损矣,故不可过食也。 13 胡桃不可多食,令人动痰饮。 【集注】 程林曰:胡桃润肺消痰,何以动痰饮?因其性热,多食则令人火动,煎熬津液而为痰饮矣。 14 生枣多食,令人热渴气胀,寒热,羸弱者,弥不可食,伤人。 【注】 枣性热生渴,味甘生满,羸弱者内热必盛,脾胃必虚,故令人寒热,尤不可食。 食诸果中毒治之方 猪骨(煅黑) 右一味,为末,水服方寸匕。亦治马肝及漏脯等毒。 【方解】 以猪骨治果子毒,物性相制使然。治马肝毒者,以猪畜属水,马畜属火,此水T火之 义也。治漏脯毒者,亦骨肉相感之义耳。 16 木耳赤色及仰生者勿食。菌仰卷者及赤色者,不可食。 【注】 木耳诸菌,皆覆卷而生,若仰卷而生,形色皆异,必有毒也,故不可食。 17 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人粪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大豆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18 食枫树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19 误食野芋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20 蜀椒闭口者有毒,误食之戟人咽喉,气病欲绝,或吐下白沫,身体痹冷,急治之方 肉桂煎汁饮之;多饮凉水一、二升;或食蒜;或浓煮豉饮之;并解。 【方解】 蜀椒味辛辣,性热有毒,闭口者其毒更胜。如桂与蒜,皆大辛大热之物,通血脉辟邪 秽,以热治热,是从治之法也。冷水清凉解热,地浆得土气,以万物本乎土,亦莫不 复归于土,见土则毒已化矣。饮豉汁者,吐以去其毒也。 21 正月勿食?,令人面生游风。 【注】 ?味辛散,通阳气而走头面,食生?过于发散,故面生游风。 22 二月勿食蓼,伤人肾。 【注】 蓼味辛散,辛能走肾,二月卯木主令,肾主闭藏,若食之则伤肾,故曰:勿食。 23 三月勿食小蒜,伤人志性。 【注】 蒜辛热有毒,夺气伤神,三月阳气盛,故勿食。 24 四月、八月勿食胡荽,伤人神。 【注】 胡荽辛温开窍,四月阳气盛,八月阴气敛,若食此辛散之味,必伤神也。 25 五月勿食韭,令人乏气力。 【注】 韭春食则香,夏食则臭,是月食之则乏气力。 26 五月五日,勿食切生菜,发百病。 【注】 五月五日,天中节,是日纯阳,人当养阳以顺时,若食生菜,是伐天和,故百病发焉 。 27 六月、七月勿食茱萸,伤神气。 【注】 茱萸辛热走气,六月阳气盛张,七月阴微将敛,若食此辛热之味,有伤神气也。 28 八月、九月勿食姜,伤人神。 【注】 姜性热,味辛辣,八、九两月,秋主收敛,过于辛散,故伤人之神。朱子晦庵云:秋 食姜,夭人天年,谓其辛走气泻肺也。 29 十月勿食椒,损人心,伤人脉。 【注】 椒性热,味辛辣,十月阳气尽敛,若食此辛热之味,必损心伤脉。 30 十月勿食被霜生菜,令人面无光,目涩,心痛,腰疼,或发心疟,疟发时,手足十指 爪皆青困萎。 【注】 『道藏』云:六阴之月,万物至此,归根复命,以待来复,不可食寒冷,生菜性冷, 经霜则寒,若食此,是伐天和,故有此等证。 31 十一月、十二月勿食薤,令人多涕唾。 【注】 薤味辛散走肺气,食之令人多涕唾。 32 四季勿食生葵,令人饮食不化,发百病,非但食中,药中皆不可用,深宜慎之。 【注】 脾旺寄于四时之季月,生葵滑利伤脾,若食之则饮食不化,而发百病。 33 ?韭初生芽者,食之伤人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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