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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婚姻法详细规定了关于婚姻的各个方面,包括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那么在古代约定俗成的婚姻制度里有这种规定吗?古代离婚是如何分割财产的呢?让族谱网的小编来为你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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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晋代以前,中国是没有“离婚”这个词汇的,古称“仳离”。到晋代,“离婚” 才正式出现在司法条例中。但是古代离婚虽然没有现在这么复杂,但也有相应的规定,只有--老婆不孝、 不能生孩子、与人通奸、品行不端、有恶疾、喜欢嚼舌头、偷东西这七种情况,丈夫才可以考虑离婚,官府才可以判离,即所谓“七出”。
在古代,如果走到了离婚的程序,女方往往并不能分得男方的财产,只能够带走自己的嫁妆。如清律: " 离婚之日是,无论何原因,其妆奁应听携去。”古人结婚前女方要给男方家送定贴,上面清楚写明女方家的陪嫁,也称之为奁产,即嫁妆。奁产在婚后也归女方所有,不能并作家族财产,即使家族分家,奁产也不能分。而且就连丈夫都不能动奁产,除非妻子的同意,但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会被耻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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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在宋朝时,离婚时男方有明显的过错,女方可以平分男方的财产。据宋洪迈撰《夷坚志》所记,宋代夫妻离婚后便曾有
“中分其资财者”的说法。即宋朝时有一名叫王八郎的男子,为娼妓与妻子闹到离婚,经官府判决,妻子分得王八郎一半的家产。
虽然这个财产分割可以说已经相当现代化了,但是在古代,房产是不作为财产分割的一部分的。就好像现在公婆给儿子买的房产是不算在房产分割的部分里的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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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所以女方嫁给男方往往遇到不好的事情只能够忍耐,而且古代女方提离婚的可行性比较小,但是在这个这段婚姻里男方的自由空间则更大。就连离婚女方也是只能够带走自己的嫁妆,而在这个婚姻里付出的时间、精力都不能够得到回报,所以在古代女方在婚姻里出于一个相当劣势的地位。
由此可见,在古代找到一个爱自己的丈夫是很重要的,不仅在婚姻中能够受到爱护,而且能尽量避免离婚所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当然,这些在现在仍然是结婚需要注重的地方。总的来说就是结婚需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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