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1件羽绒服直播间仅卖800元,古代如何惩罚卖假货的人?
近日,一市民带着一件印有“始祖鸟”品牌标志的冲锋衣去报案,称他在某网上平台购买的服装质量欠佳,怀疑是假冒伪劣产品。接到报案后,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立即开展了网上侦查,发现该商家通过直播的方式,以极低价格销售多种假冒国际知名户外品牌的服装,其中就将8000元一件的羽绒服卖到800元。要说假货,现代非常多,而我国古代也是一样的,虽然有法律严厉禁止,但是市面上这种假冒行为从未停止过,那么古代如何惩罚卖假货的人?今天就由族谱网小编来讲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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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最早出现假冒产品的年代,应该可以追溯到周朝,而那个时候就已经颁布了一些关于打假的法令。《礼记·王制》中讲到:“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度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简单来说,就是禁止一些违禁的物品或者质量上有问题的东西,在市面上出售,例如上面讲到的布料的尺寸大小,丝线的密集度都不合格的话,就不能出现在市面上。当时规定,如果违反以上规定的,是会受到相对应的惩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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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汉朝的时候,为了当时经济的发展,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著名的丝绸之路也就出现了,当时张骞出使西域后带回来了很多东西,新鲜的东西大家肯定都想要的,但是供不应求,就出现了造假的贩子,导致当时假冒伪劣产品是非常多的,甚至还出现一些卖变质的食品的商人,因此汉朝规定:食物腐败就必须立马销毁,如果在市面上看到卖腐败食物的,就会严厉处罚造假者和地方的官员。
唐朝的时候,出现了中国现存最古老的、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唐律疏议》。在《唐律疏议》对于打假的事情也有相关的规定,其中讲到:如果销售假的食物或者药品,导致人生病的,就需要坐牢一年;销售假食物或者药品导致人死亡的,商家将被判处绞刑。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假食品、药品而导致死亡的,食品所有者要按过失杀人罪论处。《唐律疏议》中还有最先进的“退货制度”,其规定,消费者在买到商品的3天内,如果商品出现了任何问题,都是可以找到商家退货的,要是真的有问题,商家还不让退货的话,可以报官,官府就会介入,被举报的商家就会受到“笞四十”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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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制假售假是非常盛行的,因为当时商业发达,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所以就出现很多假商品。而为了防止假货损害买家的利益,北宋还成立了商会,任何商家要卖东西,都是需要到商会登记的,要是后期出现问题,商会就可以直接查到信息;另外对于那些制造假药的商家,处罚就非常直接,就是两个字“斩首”。
总得来说,自古以来假货都是一个热点的话题,各朝各代对于市场制假售假的行为,是非常抵制的,甚至都是有相对应的法律的,其惩罚的方式也非常多。(族谱网:www.zup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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