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编泸州地方志书记载:元代泸州,隶属
重庆府路。明承元制,赋税苛繁,比其他州府多三至四成,民众不堪重负,科举名额又少,与经济、教育、社会事业发展不相适应。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
湖南茶陵人陈谦来任知州,报请朝廷把泸州升格为“直隶州”,被严令申斥。陈谦投江自沉,以死为民请命,感动朱元璋派人查明事实,将泸州升格为“直隶州”,与府同级。清代因之,继续由省直管。
而在茶陵的地方志中,陈谦只是以"清官"的形象的出现,让我们看看那上面是怎么说的?
陈谦 字益翁,腰陂东山人。明洪武年间进士,任泸州知州。泸州地广而贫瘠,旱荒频繁。他推行社仓法,以备灾荒,受到百姓拥戴。九载任满,按例应调任他职,由于州民再三请留,获准留任三年。因操劳过度而死于任上。陈谦为官清廉,去世后,清理他的遗物时,仅有青布袍一件、米数升、《大明律》一部。因无钱将灵柩运回茶陵,只好安葬泸州。(引自茶陵政府信息网)
根据我初步的分析,后者的记录更为真实,也就是说,陈谦仅仅是以“勤政爱民,清廉为官”的角色出现在历史的舞台。再说明白一点,所谓“陈谦死谏,泸州升格直隶州”的故事,只是一个编造的故事,是
泸州人民为了纪念这位爱民如子的好官而编造的一个善意的谎言,也或者是某些人出于别的目的而编造的谎言。
诸位若不信,请看我的证据。根据茶陵地方志的记载,陈谦是洪武年间来泸任职的,具体什么时间没说,不过没关系,泸州的地方志上有记载。我们先看看陈谦在泸州呆了多久,茶陵地方志上讲陈谦是“深得百姓爱戴,九载任满,再任三年。”,前前后后在泸州做了十二年的知州,最后“因操劳死于任上”;现在我们来确定陈谦来泸的时间,泸州地方志上记载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
湖南茶陵人陈谦来任知州”这说明陈谦来泸的时间是1373年前后,泸州地方志上还讲“报请朝廷把泸州升格为“直隶州”,被严令申斥。陈谦投江自沉,以死为民请命,感动朱元璋派人查明事实,将泸州升格为“直隶州”,与府同级。”,这说明陈谦1373年来泸,死于1373年,显然与茶陵地方志的记载不同。
前面提到的“旧编地方志”大概指的就是清嘉庆年间,田秀傈等编写的《直隶泸州志》,这本书,我是没看过,但是另外一本地方志--《泸县志》我是看过的,而且在上面看到“陈谦”的故事。按照我的理解,后世修书,必以前代的书本为参考,《直隶泸州志》这样的书,自然是必备的资料,当然也不排除是民国时期编修的《泸县志》做假。但是我不敢肯定,“陈谦死谏”的故事是不是出自《直隶泸州志》,但是我敢肯定它绝对不是真实的历史。
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反思,泸州在明朝时的地位。
为什么会有“泸州升为直隶州”这一说法?仅仅是因为老百姓为了纪念陈谦?或者是这个故事只是《直隶泸州志》的作者编造的故事?如果这个故事田秀傈等人编造的故事,他们的目的何在?还有没有可能是在明朝(或者清朝)的时候,泸州也被边缘化,而这个故事刚好反映了泸州人民要求朝廷正确对待泸州的迫切愿望?
在这里首先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直隶州”。所谓的“直隶州”是指明清两朝,设置的地方行政单位。直隶于省,与府平行,有属县,长官称知州,尊称刺史、州牧。知州之下,有州同和州判。直隶州其制虽然与府同,但它没有倚郭的县,所以,在州治所在县,知州亦行使知县之事。直隶州知州为正五品官,散州知州为从五品官隶属于府的州称散州。
说白了,就是可以少上点税,科举名额可以多分配几个,行政地位也上升了,只有中央和“直隶省”能管理你。
根据资料,“洪武六年(1373)叙州路改置叙州府来属,泸州升泸州直隶州,九年(1376)置黎州长官司来属;同年四川行省改置四川承宣布政使司,泸州直隶四川承宣布政使司,下辖江安、合江、纳溪3县。由于当时泸州农业、商业、手工业、盐业、糖业、运输业发达,在15世纪初,泸州已进入全国33个(四川仅成都、重庆、泸州)较大的商业及手工业城市的行列。”这与泸州地方志关于泸州“升直隶州”的记载并无差异,而且时间也是无可置疑的,从资料里来看,泸州在明朝可是牛X得很,又是“直隶州”,一定是深得朝廷的重用,应该也不存在所谓“边缘化”一说。怎么样?一切推理都顺理成章,那我们可以在先前的那一大堆疑惑中将解决掉的问题全部删去,拨丝抽茧,真相离我们越来越近。
会不会是“田秀傈等人的《直隶泸州志》”编造的故事(这本书我还真没看过。),或者是民国时期的“《泸县志》”在“做假”。如果是作假,目的何为?根据我的推测,想必也是和泸州的行政地位有关,即“边缘化”或者“被废州”。
清嘉庆七年(1802年)泸州置川南永宁道(1908年改名下川南道)。民国初改泸州为泸县,置永宁道。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置第七行政督察区。我觉得州、府、路、道、军、监,设为川南道似乎位置有变低,改州为县更是降了级别。
单古宇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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