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人总要认祖归宗【下篇】
在地下世界得到永远的安息,是众人的愿望。战国到汉代,《楚辞》中的《大招》和“招魂”两篇,都是以叫魂的方式,告诉死者东、南、西、北,四方,都不能去,那些地方都有各种吞食灵魂的精怪和异物。呼召灵魂回到家乡,在那里有替他们安置的亭台楼阁、有佳肴美酒,还有侍女仆役,使他们生活舒适自在。如此方式的劝说,正是说明了中国人对死后世界,看做是人间永远的延长,一个永不再进行的停格。
佛教传入中国前后,中国本身的生死观念,已经有些改变,“太平经”代表的前道教宗教思想,已经具有平生功过,难逃裁判的观念。一个人的行为,即使生前可以逃过官府的裁判,但是死后,却逃不开神界和阴间的裁判,对生前的善恶行为,有所报应。东汉晚年,显然佛教已经进入中国,在佛教经典中,并不十分强调的死后裁判,却是引发了中国人对死后必须面对裁判的信仰。巴蜀地区的天师道,无论承袭太平经传统,还是接受佛教影响,认为死者要对生前的行为负责,死后的惩罚,比生前世界面临的官府,更为严格,而无所逃避。东汉晚期镇墓文,有几篇包括了死者的行为不要连累生者的语句,所谓“承负”,这一观点,已经和春秋战国时代,生者、死者祸福一贯相连的理想,有所不同。死者的过失,由死者自己承当,不能让生者替他担负罪责。
在新石器时代的宗教观念,有对于自然的畏惧,和对于祖灵的观念,这就分别为两个传统,一方面是神祇,一方面是祖灵。到了殷商时代,显然祖灵的信仰,强于自然的信仰。究竟何时开始转变?在史料方面看,未尝没有可见的线索。
国语,楚语:“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 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这一段话,所谓绝地天通,就是像人间和神庭,划分两半,神庭方面,是延续了崇拜自然而畏惧自然的巫觋传统,而祖灵的崇拜,则呈现为本章主要部分,所谓慎终追远,以拟血缘团体的延续性为主要关怀。对祖宗说话,不需要经过巫觋,因为子孙和祖宗有血缘的联系,其沟通可以透过亲情的扩张,使祖宗在另外一个世界,代表子孙向神祇们请求庇护。然而,崇拜神祇的宗教情绪,并没有消失,只是神与人之间以祖灵作为媒介,在下一章讨论中国传统或宗教时,神与人的关系,还会有更清楚的叙述。
镇墓文、墓卷之中,又出现各级神祇,似乎他们都具有管辖冥事的权力。这一现象,应当是与秦汉以来,官僚制度完备,其中官府代表的公权力,所有的臣民,都有一贯的权威,理论上,无论贵贱都要对他自己行为负责任,于是,生前侥幸逃避的罪行,死后的地下世界或是地下的官府,加以裁判或惩罚。相当有趣之处,有一篇镇墓文中,显然是为了应付“承负”的责任,在殉葬的器物中,有人参几株,作为被惩罚代替死者受刑的代表!这种安置,也充分说明,中国人对地下世界,看做是生前世界的延伸和继续。这种生死一贯的观念,与犹太基督教思想,死后是在神的世界安息,直到最后一日,还是面临审判,两者的区隔,相当明显。
佛教思想是有报应,呈现于转世的结果,例如,生前犯了杀劫,转世要受杀劫之苦,这是自身经过轮回,历经种种报应。中国古代家族祸福一贯,则是中国所谓“子孙报”,与“来世报”和“现世报”并行。“来世报”显然是佛教的影响,“现世报”则是此生未了以前,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此生报应不到,善报及于子孙,恶报也祸延子孙。家系的共同责任,是同族整体性的体现。
关于生死问题,中国传统的观念,也和其他地区的人类类似,也不免有永远不死的憧憬。“山海经”是一部陈述人间以外神奇世界的书籍,大约是战国至秦汉间作品,各个部分,未必同时成书。从该书将世界划分成几个同心圈,分别为山经、海内经、海外经、大荒经:中山四周有四山,山外有四海,更外面一圈则是海外,东南西北都有特定的方位。“山海经”叙述,将各种山妖水怪,奇禽异兽,都安置在这些山与海的各处。在这些地方,也有各种永远不死的神祇,各有各的超异能力,也有一定的管辖权力。这许多神祇,并没有神庭的组织,似乎各在各控制的范围内,行使他的特异能力。巫觋在这些神怪旁边,又有一定的能力,可以通灵,也可以使用一些法器或灵物,影响这些神祇。
在“山海经”《海内》:“开明东有巫彭、巫只、巫阳、巫履、巫凡、巫相,夹窫窳之尸,皆持不死之药以拒之。”这些大巫据有法力,能持不死之药,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旁人。这些大巫的名字,有些有曾经出现于其他古书,可能是古代关于著名巫师的记录,投射为“山海经”中的著名大巫。关于不朽的理想,在后世道教也是重要的观念,在下一章中,会有更多的讨论。
另一种有关不朽的记载,则是“山海经”中,有些神人,例如“刑天”,在“山海经”中,“刑天”是向天神挑战的英雄,他被天神击败后,虽然斩首,他确实并不招降,以乳为眼、以脐为口,仍旧手持干戈,继续挑战天神。陶渊明在“读山海经”,第13:“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这首诗中,还特别表彰失败英雄。在中国的历史上,这种同情失败者的情操,其实并非罕见。关于这一现象,下一章会有更多的讨论。
最后应当提起,儒家“三不朽”的观念,《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叔孙)豹闻之,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这三项不朽,立德、立言、立功,都是人所留下的影响,而并不是人生物性的永远不朽。儒家(《论语》,季氏、卫灵公)将不朽的观念,升华成为伟大人品,留在人间纪念。这个类似宗教的情操,却又不带着任何宗教的神奇性,乃是儒家人间性质,能够提出的最高境界。呈现于民间信仰中,乡里之中,令人钦佩的人格,台湾闽南语所谓“人格者”,他们死后,还是经常会被人怀念。中国许多地方的土地神,常常在一般人的传说中,是某一位刚死去不久的“人格者”,被任命成为当地的保护神。一些土地庙,每过一阵,可能要重新塑造一个神像,而是某一个“人格者”的形象,作为参考。孔子自己,在后世被称为“万世宗师”,而在科举未废的时候,文昌是读书人祭拜的对象:这些就代表“立言”的的不朽。在地方上,曾经有建设的功劳,也会永远被人间记忆,视之为神。建设四川都江堰的李冰父子,和创建苏皖防水工程的张勃(号为“张大帝”)都是立功者,被千秋万世,奉为神明的例子。

李冰父子像
以上提出的许多现象,乃是传统的中国社会,对于生死的见解。在我一生前半段所见,还是和传统距离不远。 最近这几十年来,中国的变化极大,尤其在,经过多次的反复革命,在仪式和理念方面,传统的生死观念,都已经完全改观。不过,在台湾与海外的华人社会,虽然一些过去实践的礼仪,都已经简化,或者修改;在情绪上,慎终追远,崇功拜德的理念,仍旧存在。以上所说古代的民俗信仰,一直延伸到今天,大体上还存在,所以近代的丧礼,还有焚烧各种纸扎器物的习惯。
在我的这一代,父母的忌辰,还摆供纪念。在家乡,新年时期,除夕和元旦,清明和冬至,都祭祀祖先。我家自从抗战时期,离家客居, 先父手书直系祖先名讳挂轴,每逢年、节悬挂遥祭。我们弟兄,迁移美国,每家也都有历代祖先名讳挂轴,至少在除夕和元旦,遥祭先人:凡此习惯,其实和汉代的明器、地下的寝宫,其意义是祭亲如在,事死如生的一贯态度。
今天台湾的人民,大多是移民后代,他们家中,往往有祖先牌位,牌位背后,有一滑板,书写祖先原乡地名,岁时祭祀,不忘根本。台湾的镇市、农村,如果当地人家有丧事,丧家可以封闭一条街道,搭棚接待亲属,办理大事。焚烧纸扎冥器(包括房屋、汽车、家具、衣物、电视、计算机……)以供死者地下使用。以我自己个人所见,在美国的华人,没有祖坟可上,甚至于没有祖宗谱系的记忆;然而,在生活之中,亲子的感情,还是延伸为一家三、四代亲密的感情。不仅亲人之间,互相关怀,同城的华人朋友之间,也是守望相助,互相支持。
海外华侨,离家已经数代,仍旧系念祖先。在菲律宾、马尼拉的华侨墓园,坟墓的前后,还有类似享殿的建筑,足以使扫墓的人,可以在内休息度假。墓前还有石刻或水泥的自用汽车.。我曾经访问过马来西亚的马六甲,当地有延续数百年的华人坟山,几乎每天都有人在祭扫祖坟,献礼致敬。马六甲的华人小区,有一栋大楼,最上层是供奉妈祖的殿堂,下面各层都有同姓的宗亲会,各占一间房间,供奉先侨的牌位。马六甲的华人小区,据说,已经存在八百年;十多年前,访问该地时,黄昏时刻,漫步华人街的石板路,宛然可见明清时代的门联和门窗墙雕塑。那一时空停滞的印象,至今犹如目前。

马六甲华人社区
中国人的宗教情绪,并不一定依附在建制性的宗教系统及其有关仪式,而是普遍地融合与包含在日常生活之中。从生和死的问题,延伸为祖先的记忆,凝聚许多个人为宗族团体,而宗族与宗族之间,又有千丝万缕的亲情成分,中国文化中,遂有了“同胞”的观念。直到今日,“炎黄子孙”还是中国人互相聚合的口号。中国几千年来,以农耕为本,精耕细作的农业,共济合作,促使村落小区,成为大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同姓经常居住在同村,邻村之间,又有彼此的婚姻关系。这些线索,将中国文化涵盖的社会,聚集为一个世界最庞大的共同体。本文所述,也就是维系这个庞大共同体的一些宗教情绪。

炎、黄二帝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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