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复一(1576年12月9日-1625年11月3日),字敬夫,号元履,明福建省同安县翔风里十七都蔡厝(今金门县金沙镇光前里蔡厝)人,从小便搬到同安县城住,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广西军务兼贵州巡抚,人称“五省经略”。与蔡献臣齐名,人称“同安二蔡”。相传蔡曾因为公务繁忙无暇吃饭,蔡的夫人于是以面皮包着肉丝、青菜等,让蔡一面办公一面吃,即是后代的润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