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祐(1441年-1531年),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睢州(今河南省睢县)人,明朝官员。
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改庶吉士,授吏科给事中,外任福建佥事。历任山东副使,分巡辽阳。同年饥荒,其负责赈灾救活百姓上万人。其在辟滨海圩田数万顷,民称“蔡公田”。累迁至山西按察使。嘉靖三年(1524年),大同兵变,巡抚张文锦遇害。明世宗下诏宽恕作乱,改宣府巡抚、都御史李铎担任大同巡抚。李铎因母忧不至,于是派遣蔡天祐任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其在任期间平定民心,控制局面。后进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不久召回。因御史李宗枢弹劾,其因病辞职。两年后召用,未任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