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授予在第二次国共内战(解放战争)中立功人员(含直接领导国民政府军起义的原国军人员)的勋章和奖章,于195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发放。
解放勋章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级解放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解放奖章只有1个等级。